“怪獸”商標再起烽火
日期:2018-01-26 14:06:33 / 人氣: 0次 / 來源:未知
飲料之戰,群雄紛起。紅牛商標之爭尚未平息,“怪獸”商標再起烽火。自2016年可口可樂投資的能量飲料生產商Monster Beverage(即“怪獸能量公司”),攜主打產品魔爪進入中國市場以來,就在中國就“怪獸”商標問題展開訴訟。隨后2016年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決定對怪獸商標的持有者——曼斯特飲料(上海)有限公司,在啤酒、飲料制劑兩項商品上的注冊予以撤銷,不過維持在包括無酒精飲料在內的其余商品上的注冊。據了解,魔爪是怪獸能量公司在不能申請“怪獸”商標的情況下,轉而注冊“魔爪”進軍中國市場的。

但怪獸能量公司不服判決并上訴法院,2017年12月28日,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判決,針對第3051352號“怪獸”商標,撤銷工商總局商評委的一項決定,要求其重新審視。這意味著可口可樂公司在中國能否持有“怪獸”商標的問題上再添變數。
在此次判決中,雖然可口可樂以及怪獸能量公司得到了想要的結局,但最終是否能夠將中文商標由魔爪更替為怪獸還是未知數。一方面,曼斯特飲料公司有權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上訴;另一方面,怪獸能量公司折中而來“魔爪”已經遍布了商超、便利店,再將品牌更名并非易事。
商標是一種無形的知識產權。通過商標可以樹立信譽、標示商品的質量、服務的形象。這已為越來越多的企業負責人所認識,名牌意識說到底是商標法律意識。但是,如果不能依法培育和使用商標,則有可能發生糾紛、容易被侵權、甚至在不知覺中違法。應掌握注冊技巧,提高注冊意識。

但怪獸能量公司不服判決并上訴法院,2017年12月28日,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判決,針對第3051352號“怪獸”商標,撤銷工商總局商評委的一項決定,要求其重新審視。這意味著可口可樂公司在中國能否持有“怪獸”商標的問題上再添變數。
在此次判決中,雖然可口可樂以及怪獸能量公司得到了想要的結局,但最終是否能夠將中文商標由魔爪更替為怪獸還是未知數。一方面,曼斯特飲料公司有權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上訴;另一方面,怪獸能量公司折中而來“魔爪”已經遍布了商超、便利店,再將品牌更名并非易事。
商標是一種無形的知識產權。通過商標可以樹立信譽、標示商品的質量、服務的形象。這已為越來越多的企業負責人所認識,名牌意識說到底是商標法律意識。但是,如果不能依法培育和使用商標,則有可能發生糾紛、容易被侵權、甚至在不知覺中違法。應掌握注冊技巧,提高注冊意識。